以下情况我们将无法提供上述服务,或需要视实际情况与您沟通,帮助解决。
1. 自汽车出厂后初次上牌使用之日起,超过5年;
2. 汽车经过了未经授权的修改(包括但不仅限于更换、去除或增加),这些修改与生产厂商
的说明书不一致或为了参加竞赛所作的修改;
3. 当汽车超载以至于拖车服务时,重量超过了生产厂商的规定,或发生了由于不适当、粗心、
鲁莽的驾驶引起的故障;
4. 因您在驾驶汽车时参与战争(不管是否宣战)、入侵、外敌行动、敌对、内战、叛乱、骚
乱、革命或起义而发生的任何损坏;
5. 提供的服务超过了地理限制;
6. 任何驾车者没有由权威机构出具的有效驾照;
7. 在旅行开始时汽车处于不可上路状况或汽车没有按照生产厂商的规定定期保养或汽车超过
12个月没有被保养;
8. 我们对将使用人需拖送维修厂维修的汽车交给拖车公司(或维修厂)的人员之后,汽车内部
和外部的物件的损坏和偷窃不承担责任;
9. 我们对汽车厂商召回的汽车不承担责任,即使发生故障;
10. 我们对由于是非正规维修机构的修理或代理商、维修厂的修理失误的14天内的故障不负责
任;
11. 我们对任何汽车不是原配或未经生产厂商同意的附件产生的故障不负责任;
12. 我们对汽车在其汽车保险赔付范围内的项目不负责任;
13. 我们对汽车在其汽车生产厂商保修范围内的服务项目不负责任;
14. 我们不对任何未由我们处理或未由我们网络提供服务所发生的费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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